南京代助孕未来的发展趋势

  代助孕是一种新的观念,新的趋势。在现今社会里人类文明高度发达,依然有不少不孕不育的夫妇。随着人工生殖科技的迅速发展,七十年代以来,欧美各国陆续开始有人委托代理孕母怀孕生子,代助孕是一种解决不孕不育的临床选择。

  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生效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曾明确做出过规定,即: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助孕技术!而为了避免因这一规定过于空泛而缺乏操作性,《办法》还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违法实施代助孕的法律责任,即: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、3万元以下罚款,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我国有关法律对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”的实施做了严格的规定。这项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,只能以医疗为目的,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、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。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、受精卵及胚胎。 代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称为代理孕母(也被称为代助孕妈妈,代助孕母亲,代母),雇佣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称为委托方(也称为委托人或委托父母)。虽然我国对此领域的法制控制力量监督严格,也出现了许多违法,不合格的代助孕机构。代助孕问题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。

  代助孕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,将其卵子(或代助孕志愿方卵子)与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,在代助孕志愿方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。代助孕分为体外受精(试管婴儿IVF)和人工授精两种方式。没有任何身体接触。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。

南京代助孕未来的发展趋势

  代助孕充分保障了不育女性和健康丈夫的生育人权。血脉的延续和完整家庭的观念是全世界人类的共识。爱心代助孕完全发扬了人类崇高的人性互助关怀的人道主义精神!是无可非议的爱心道德行为!随着中国文明进程的加快,弱势群体理当得到公权机关的正确关注和帮助,爱心代助孕行为必将逐步得到中国全社会的完全、共同认可!

  代助孕是一种新的观念,新的趋势。现今人类文明高度发达,但仍有许多不孕夫妇无法拥有自己的小孩。随著人工生殖(IVF_ET)科技的迅速发展,七十年代以来,欧美各国陆续开始有人委托代助孕妈妈怀孕生子,以完成生儿育女的愿望。代助孕在国外已经成为了解决不孕症的一种临床选择。美国至今至少已有两百名以上的小孩是藉由这种方式出生的。许多州都有代助孕中心,它们还共同还组织了一个名为“白鹳”的代助孕妈妈协会。之所以用这个名字,是因为相传白鹳会给人带来婴儿,是故以之来象徵代助孕妈妈。

  代助孕不涉及性关系,因而它是属于人工生殖技术的一种。代助孕一般分为四种:一为精子、卵子均来自于夫妻双方,借用代助孕妈的子宫,也称作“完全代助孕”,二是精子来自丈夫,卵子由代助孕者提供,经体外授精(试管婴儿)后,由代助孕者怀孕生育;三是精子来自需求方,卵子由代助孕妈妈提供,经人工授精后,由代助孕者怀孕生育,二三种都是“局部代助孕”;四为卵子由妻子提供,经异质人工授精后通过胚胎移植由代助孕者生育,这种方式也是“局部代助孕”,据说英国科学家已经发明了让男人代助孕的技术。

  由以上知识看来,代助孕行业在今后的发展上一定会大有作为,而南京代助孕的成功率已高达百分之八十五,我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上我们一定会遥遥领先,成为代助孕行业的主导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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